法律分析:
找所在单位党支部的领导或文书出局,然后盖上单位党组织公章就完成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 第二十 预备党员转正后,应将其入党志愿书、入党和转正申请书、自传、政审材料、教育考察的材料,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。无人事档案的,建立党员档案,由所在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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